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女演员李烈音此前在泰国录制综艺《丛林的法则》时,捕杀并食用了濒危物种保护对象巨型蛤蜊,触犯了泰国法律。随后节目组和女星本人都做出了正式道歉。但泰国方面表示这是犯罪行为不会撤诉,“即使女演员不在泰国,也会想办法找到”。
据悉,这种巨蛤被泰国被列为濒危物种,已被立法禁止捕捉。如果被指控获奖面临5年监禁。可能有的网友认为泰国有点小题大做了,换位思考下这位23岁韩女星李烈音误吃的大型蜊就相当于我们的国宝“大熊猫或者是中华鲟”,恐怕换做我们也是不会接受道歉的。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这个锅不应该完全有这位女星来背,毕竟是录制节目,既然节目组都说可以去抓个人肯定也不会多想,且这位女星完全不知道是濒危动物,所以节目组也有很大的责任。据知情人称本来泰国是批准了他们在一块地方拍摄,但是节目组跑到范围外去,跑到保护地区去了,所以里面会有这种一级保护动物。
虽然这个濒危物种是韩女星抓的,当时抓的时候她和特意问了节目组能不能吃,但是节目组让她再去抓两只,且吃的时候节目组请了个韩国知名的求生专家一起烤着吃的,而且还不是一只而是三只。在没有配备相关知识的人还不听当地导游的劝阻,一意孤行进去就位了节目组的收视率,面临这样的起诉节目组应该负主要责任,而不是一个受节目组支配的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