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说法”是“唐山你好”新媒体推出的面向广大网友的普法栏目。通过分享与我们生活中密切相关的各种案列,特别是《民法典》知识,让大家一起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维护合法权益!第90期案例由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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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
员工主动辞职,
为何公司被判违法解除?
小张是酒店一名员工,从事市场销售工作。长期以来,小张工作还算踏实,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酒店老板对小张比较满意,于是酒店便在2018年将小张升职为销售总监。
原以为小张和公司合作会蒸蒸日上,可谁知小张在2019年9月突然向酒店提交《离职申请》,声称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酒店工作,请求公司同意其离职,并在2019年9月30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酒店在收到小张的《离职申请》后,并没有做出任何答复,反而在2019年10月份给小张涨了500元工资,小张也没有再次提出离职请求,接受了新的工资水平并继续在岗位上工作。2020年2月,酒店将小张的工作岗位调至酒店运营总监,但小张对酒店的调岗通知明确表示反对。几天后,小张突然收到了酒店发出的《关于同意辞职的通知书》,同意了小张2019年9月的辞职申请,要求小张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小张收到这份通知书自然不同意,于是向公司回函,表示异议。后来经协商未果,小张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确认酒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赔偿金。
法院判决
本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酒店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确认酒店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并向小张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律师评析
河北正一律 师 事 务 所孟立娜律 师的分析 是 :
一、员工提出离职有效期应控制在合理限度内
首先,小张在离职申请中明确写道:希望公司2019年9月30日前办理完结离职手续。可见小张希望的离职时间限定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即使时间延后,也应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
其次,公司在收到小张离职申请后,虽然没有明确表示同意还是不同意,但是结合公司在次月为小张涨工资500元可以推断公司本意是不同意小张离职,并试图以加薪方式挽留小张。
最后,小张接受了公司加薪,此后不再提离职一事,而且继续在本岗位上工作,可见此时小张和公司已经以实际行动表明了双方达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一致意见。
因此,本案小张2019年9月提出的离职申请,在酒店给骒加薪且小张继续工作后便已然失效,对双方均已没有约束力。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保持审慎态度促进劳动者就业与稳定对于维系社会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解除情形的把握和判断也较为严格。
律师 建议
律师在此建议广大用人单位:完善自身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法律,依法规范用工,尤其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保持审慎态度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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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一律师事务所 编辑:阿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