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妈小彤近日来烦心事不少,一方面沉浸于初为人母的幸福时光,另一方面因小生命打扰了宁静的生活每天忙的焦头烂额,真是痛与快乐并存,好不容易盼来了生育津贴终于打到银行卡上,把工资和生育津贴合计一起,也有了一笔不少的钱,正给宝宝添置护理用品,没想到钱还没捂热,就收到了单位电话通知,要收回多发的工资,宝妈一时想不明白,差点产后抑郁了。
首先大家要明白生育津贴,
是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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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所以职工不能同时享受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的。
宝妈小彤同时收到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不正确的,生育津贴的初衷是减轻用人单位对妇女怀孕的抵触,也是保障怀孕期妇女的合法劳动权益不受影响,而不是增加福利待遇。
另外,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生育津贴,是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算的。
假如小彤计算应得的生育津贴高于其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垫付的工资在报销之后,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继续支付给小彤;
假如小彤计算应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垫付的工资在报销之后,用人单位补足的差额应计入小彤的工资,申报个人所得税。
那么,生育津贴需不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还要看由谁来发放生育津贴,如果由用人单位申请并发放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在发放的次月,把该部分收入反映在免税收入一列。
既然提到了个人所得税,精明的宝妈在拿到生育津贴的同时,不要忘了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完善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婴幼儿照护支出扣除,上传后通知用人单位更新个人的信息,就可以享受更多的个税优惠。
提前祝福三八妇女节快乐,也祝大家好孕连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