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疫规划是指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或者接种方案,在人群中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以预防和控制特定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
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是因为,预防接种是控制和消除某些传染病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国家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保护易感人群的重要措施。国家实施免疫规划,并用法律的形式规定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特别是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对人群普遍实行预防接种,并通过主动预防手段达到控制和消除对人群,尤其是对儿童危害较严重的传染病的目的。
国家免疫规划实施对象指所有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不论国籍、民族、宗教、性别等均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并需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管理,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不得拒绝办理。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必需进行接种证查验,监护人要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
对实施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是指不需要个人来承担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费用,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目前我国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的疫苗有: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
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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