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四川日报11月16日)
树立制度根基,做好新时期法治建设,广大党员干部们要准确把握各项政治制度制度的政治意义。国家机关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权力机关。这是我们国家的体制特点和政治优势,是民主集中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表现形式,和西方的议会制度是不一样的。只要目标、方向、政策是正确的,这种体制比西方体制更好,更有效率,更有作为。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各项政治制度制度,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必须有利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完善和发展,从而树立制度自信,推动国家发展。
树立制度根基,做好新时期法治建设,广大党员干部们要准确把握各项政治制度的法律意义。国家机关是代表人民依法按程序集体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的,这是国家机关的法律定位。在这方面我们有许多工作要做,有许多工作要完善。新时期,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对各项政治制度的思考,尊重法律,尊重国家机关的法律地位,推动依法治国与法制国家的建设。
树立制度根基,做好新时期法治建设,广大党员干部们要准确把握各项政治制度的现实意义。国家机关与一府两院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方向一致,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共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实施监督。新时期,广大党员干部要与国家机关工作相呼应,盯紧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点,抓住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切实增强履职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改善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各项制度的发展过程中,我们需要借鉴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能放弃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新时期,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制度自信,确保中国政治制度一直生长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之中,不断生根发展,不断推动发展。(成双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