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通州分中心、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十大队联动20天,“两公”合力处置了一起木屑遗落公路下穿通道、堵塞交通、影响畅通的占用、污染公路突发事件,及时消除了公路通行安全隐患,有效保护了路产,维护了路权。
事件突发,及时清理。11月1日上午7时,“通州湾公路交通安全群”向公路部门通报,222省道33K+700M处跨线桥下穿平海公路段,发现大量木屑将仅有的两个机动车通行车道大部分堵塞,影响了公路安全畅通。公路养护人员赶赴现场,采取安全措施,立即进行清理。由于木屑参杂铁屑,重量轻且松散,机械清扫车无法清扫,加上下穿通道比较窄且正值上班时间,人流和车流量多而大,增加了清障困难,养护人员只能用铁锹一锹一锹地进行人工清理。
调查取证,锁定目标。4小时后,农用车先后装运7个车次将木屑清理完毕,共清理木屑约900平方米、5个立方米。养护人员将照片等清理情况反馈至“通州湾公路交通安全群”。公安交警十大队立即落实专职民警调取222省道沿线公安监控。11月2日,终于锁定嫌疑车辆,将视频和车辆信息(联系方式、联系人)等相关证据移交给通州公路分中心。经查,嫌疑车辆为红色箱式重型半挂车,车主为张家港某运输物流公司。该车运输木屑经过222省道下穿路段时间与木屑抛洒造成大面积占用、污染公路,造成公路通行重大安全隐患时间相符。
紧盯目标,路产获赔。根据证据信息,在兴仁高速出口参加疫情防控的公路分中心处理人员顾卫东,于11月2日中午电话联系到车主,李某某说:“驾驶员告诉他遮挡的网给刮坏了,没有告诉他有木屑掉下来”。于是,顾卫东与李某某互加微信,把现场照片和车辆通行视频发给李某某。在证据面前,李某某承认事实并答应11月10日来处理。11月10日,12日上午、下午,16日,19日顾卫东多次电话联系李某某,李某某总是以“马上来”、“修车”、“比较忙”、“路太远”“一定会来处理”等理由失约。在“告之以法、晓之以理”其拒绝处理的民事责任和行政法律后果后,李某某于20日委托驾驶员前来公路分中心接受了处理,缴纳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费1000元,并承担了相差清理费用1600元。
媒体聚焦,社会关注。该公路突发事件的及时、圆满处置和公路安全畅通,引起了媒体关注。事发第二天,南通电视台《总而言之》栏目就对通州公路分中心进行了采访,详细报道了事件的成因及其危害性,以及处置的全过程,宣传了“爱路、护路”的重要性。同时呼吁:广大公路运输企业主、驾驶员、木材加工企业主,在装载“木头、碎木屑”等类似洒落货物时,要采取有效密封措施,确保货物不会撒落,避免影响交通行车安全。(作者:许 建)
编辑:李晓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