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局文件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的通知
福建省林业局文件
闽林〔2022〕4号
各市、县(区)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规定,我局修订了《福建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及《福建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予公布实施。《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林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的通知》(闽林〔2017〕9号)同时废止。
本文有效期限为5年,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福建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2.福建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福建省林业局
2022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阅读 隐藏边栏发布日期:2022-11-01 20:58:57 所属分类: 财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