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
关于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交警支队
拟启用新增54处
电子警察采集设备
启用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交警支队拟启用新增54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逆向行驶
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处200元罚款,并记0分。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处50元罚款,记1分。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采集设备点位明细
启用时间
2022年11月7日开启,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来源:平安西青
编辑:王彦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