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蒙古自治县华某某2014年加入“中绿”传销组织,通过发展下线拉人头入会的方式,逐渐形成以华某某为首,郑某、王某甲、王某乙、李某某、郝某等为骨干,以“出局经理”、“经理”、“科长”、“主任”、“组长”、“业务员”为层级模式的秦皇岛“中绿”传销团队。
抓捕现场
该传销团伙要求新会员向上线缴纳入门投资费每单2900元,按照发展下线人数和投资总额发放高额返利,并组织新会员培训、授课、举办“酒会”与其他传销团队联合。
目前,海港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将华某某等37人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文章来源:反传网
编辑:姜子尘
版权申明:如有侵权,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稿。谢谢合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