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法律是国家治国的依据,法律制度的重要性从古至今一直是被强调的要点,“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便是大家最耳熟能详的一句言明法律制度重要性的古话。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都会遭到禁止的,一旦触碰到了法律底线,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我国的法律制度在不断更新不断完善之中,为的就是保证治国办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而今天这位主人公,他是一个“双面人”。他罔顾法律指使员工使用武力,倡导暴力解决办法;他又在事业有成时大发善心,回到家乡做起了公益事业。他做的事情看起来自相矛盾,却又完全能够意料。一个在以黑吃黑的黑老大,他的一生究竟是怎样的呢?在慈善事业的掩盖,他违法乱纪的行为又能否被众人发现呢?
这位披着慈善外衣的黑老大名叫陈毅锋,是广东人,住在罗定华石镇,家里条件一般。陈毅锋离家后依靠出卖体力劳动来维持生活,他做的工作大都是人力车、建筑搬运工人一类的体力活。他打工多年,攒下了不少积蓄。
有了积蓄的陈毅锋没有再选择做苦力,他选择自己做生意。他用手上的钱开了一家食品店,不得不说,他的选择是正确的。仅一年时间,陈毅锋不仅赚回了老本钱,还有了十多万元的盈利。尝到了自己做生意的甜头后,陈毅锋给自己定了更高的目标,他要开公司。
说干就干,陈毅锋利用食品店的收入,于1993年成立自己的第一家公司,冠丰华。做生意的人自然是希望自己的生意能够越做越大,所以他们在做任何一个选择时定会再三思索,防止一步走错,前功尽弃。陈毅锋也是如此,他的选择确实让公司的实力更上一层楼,但也让他的公司名声遗臭万年。
冠丰华成立初期,公司的保安行事风格多以武力欺压为主。1996年,冠丰华已成立三年有余,其规模相较于成立初期也扩大了不少。在他的纵容下,公司保安罔顾法律,将需进入公司的警察阻拦在外还号称,除了陈总的话,谁来也没用。
更过分的是,1996年,面对自家的子公司因违法被强制拆除时,陈毅锋非法集结附近商户,还对自己的员工下达命令,让所有员工随时做好“上阵杀敌”的准备。简直狂妄自大,无法无天。
陈毅锋对于轻视法律的表现不仅如此,他曾为抢占地皮,号召公司手下200多名保安手持锐器,武力抢夺。还传出“逆我者亡”的恐吓口号。陈毅锋之所以能在当地为非作歹如此之久,除去他自身的思想问题之外,与他手下员工也息息相关。
据统计,冠丰华旗下的保安大多数都在当地公安局留有案底。陈毅锋在公司内部下达指令,只要按照他的命令办事,无论是被罚款还是被拘留的,他都会一一“论功行赏”,毫不掩饰地鼓励员工使用暴力。在陈毅锋的纵容下,冠丰华名下的保安成为了深圳东门的噩梦,令人闻风丧胆。
公司逐渐发展,陈毅锋抽出部分精力用于做慈善事业。他一边指示着手下的员工继续作恶,一边回到家乡做起了公益。据调查显示,陈毅锋在家乡周边共建立了5个扶贫基地,资助当地村民发展农业,出资为家乡修建水泥路,为村委会修了一栋两层楼的办公楼。到2000年,陈毅锋在公益事业上的捐款累计高达上亿元。
在陈毅锋家乡人的眼里,他是一个事业有成,不忘报恩的大好人。他在外闯出一番事业后,没有嫌弃自己的家乡贫困,愿意出钱帮助乡亲们一起发展,帮助自己的家乡脱贫致富,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他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慈善家。看到他被警察戴上手铐带走时,他们才知道陈毅锋背后的黑历史。
结语
2005年,法院对陈毅锋作出最终判决,判处有期徒刑20年。陈毅锋一事在当时引发了建大的争议,有人认为他虽然做过很多坏事,但是他在慈善事业上的贡献也不能忽视,应当酌量减刑;有人认为,法律是所有中国人应当遵守的准则,在法律面前,一切不法行为都应受到惩罚。
这件事情给了社会众人一个告诫:法律不可挑战,违法乱纪的事情是大忌,做事三思而后行,切勿走上歧途。
参考资料:《韩非子·饰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