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极目新闻报道,11月10日,黑龙江大庆肇州县一奶茶店,突然进来了三名男子,店员说了一句“欢迎光临,扫一下码”,结果其中一名自称是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的男子王某某,直接批评道:“说晚了,第一句就应该说扫码。”
服务员小姐姐也是被这一幕吓到了,赶忙补充道:“是的,扫一下码。”
结果,王某某不依不饶,直接说道:“我市场监管局的!(你)今天关门!”
随后,又来了两名男子,其中一人身着执法服装,三人直接拿出封条,对奶茶店进行了查封!
目前,现场监控视频已经在网络上疯传,当地有关部门也迅速介入,对王某某给予了政务记过处分,并建议调离执法队伍,对其余两人批评教育处理,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诫勉谈话处理,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通报批评。
对此,有网友表示:餐饮店、奶茶店本来就受疫情影响很大了,结果,你一句话,就把人家店铺查封了,这谁忍得了!
还有网友表示:这个处罚实在是太轻了吧,要不是有监控,要不是舆论发酵,真把人家的店铺封了,对普通人可以说是致命的打击,如此罚酒三杯真的能服众吗?
【天平说法】
当地有关部门的通报表示:“王某某等人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不规范,方法简单粗暴,态度生硬。”
但是,笔者认为这不是规范不规范的问题,而是王某某等三人已经涉嫌违法执法。
一、未依法出示执法证件。
作为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的时候,只有一人身穿执法服装,另外两人身着便衣,并且全程没有出示执法证件,根据2015年8月21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
所以,在未出示执法证件的情况下,王某某等三人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是违反程序的,是违法的。
二、不得随意进行查封。
王某某等三人直接口头通知,然后就上封条进行查封,显然是严重违法的,同样根据《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三条 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和查封、扣押财产以及冻结银行存款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进行法制审核。
简单点来说,就是你的查封处罚,必须要进行正规的立案、法制审核、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然后才能下达查封的行政处罚。
而本案中,王某某直接带着封条就要开始查封显然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三、如何处理?
根据《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有权作出以下处理:(一)责令立即纠正或者限期改正;(二)撤销违法行政执法行为;(三)责令履行法定职责;(四)暂扣或者收缴违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并通知持证人员所在单位;(五)取消违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责令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六)约谈行政执法机关的负责人;(七)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最后,作为公职人员,服务群众才是第一位的,不能仗着自己手里有点权力,就开始随意使用,甚至是错误使用!
对此,您对这个事件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转发。———————————————————关注天平说法!看法律热点,品冷暖人生!(文章原创,抄袭必究)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