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某民政局在替一对新人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发现,男方在过去的短短一年时间里,共有46条登记记录。换句话说,该男子在一年时间分别结婚和离婚23次,而且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当天和女方办理结婚,第二天就离婚,而此次距离男子上一次结婚仅仅过了一个星期不到。面对工作人员的质疑,该男子的回应是“想结就结,想离就离。”
对于该男子的说法,许多网友表示无法理解,更是有网友进行了大胆的猜测,认为可能该男子存在骗婚或者是其他的欺诈行为,因此建议民政局对其进行调查。
巧合的是,在该男子被曝出多次结婚、离婚之后,家住丽水的某一户人家也被曝出存在类似情况。在短短的半个月时间内,互为表亲关系的11名家族成员,有的和亲家母结婚、离婚,有的和嫂子、嫂子妹妹结婚离婚,前前后后共计23次,可谓是非常“任性”,连电视剧剧本都不敢这么写啊!不过与该男子有所不同的是,这11名家庭成员纯粹是为了牟取更多的拆迁补偿利益,这才上演了这么一出闹剧。
有了前车之鉴,该男子频繁结婚、离婚的做法更是令人感到疑窦丛生,让人不禁怀疑该男子是不是为了某种目的而登记结婚,例如为了拆迁款、为了买房、为了买车等等,虽然是打着婚姻自由的旗号,但是这种明显带有利益倾向的婚姻,真的是合理、合法的吗?
其实,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出于自愿,却没有规定男女双方不能够为了利益而结婚,也就是说,法律也无法干涉一个人在短时间内频繁地结婚或者是离婚。因此,有许多人都会选择去钻婚姻法的空子,以达成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这种随心所欲的做法不仅浪费了许多公共资源,而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侵犯了他人的利益。
不过,退一万步讲,就算该男子结婚、离婚没有利益驱使,但平均每半个月就结一次婚,这样的做法,难道不是拿婚姻当儿戏吗?我们要知道的是,所谓的婚姻自由,并不代表“想结就结,想离就离”,而是指你有选择和伴侣是否共度一生的权利。这种明显滥用婚姻自由的人,其实是对婚姻的一种亵渎。
因此,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都需要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再下决定,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结婚、离婚。如果可能的话,男女双方在婚前可以施行“试婚制”,在这个阶段,男女双方都可以对彼此的生活习性以及性格脾气进行初步了解,看看是否能够适应,倘若双方都能够平和地度过磨合期,那就能够增强彼此对婚姻的信心,也能够有效地提升婚姻质量。当然,无论是已婚还是试婚,双方的内心都应该怀有对婚姻的敬畏感以及对伴侣的责任感,万万不可将婚姻当成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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