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中,不少被征收人都对征收方是否公平补偿抱有怀疑,也想了解一下其他人是怎么补偿的。那么,征收中的分户补偿情况能否申请公开呢?
关于补偿情况公开,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虽然此规定是针对的国有土地征收,但对于分户补偿情况是否应予公开,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不应有所差别,这涉及到征收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另外,对于集体土地征收,还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因此,农村中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也负有相应的公开义务。
不过,实务中,有的征收方会以涉及第三方隐私为由不予公开,这是不对的。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再180号判决书指出:
“在涉及第三方的情况下,政府信息是否公开,并不单纯取决于第三方是否同意,更要看是否确实涉及个人隐私以及是否因为公共利益的考虑而使个人隐私权进行必要的让渡。在本案,再审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是红旗路东延建设项目涉及到的濮阳县××镇铁炉村所有村民补偿、补助费用发放情况的明细。分户补偿情况尽管一定程度涉及其他户的个人隐私,但为了保证征收补偿的公开和公平,消除被征收人不公平补偿的疑虑和担心,法律对这类个人隐私进行了一定的让渡土地征收范围内的村民,有权知道分户补偿情况,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公开这些政府信息。”因此,以后再遇到征收方以隐私为由不予公开的,放心大胆地起诉就行。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