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咸宁12月13日消息(记者朱娜 通讯员郭姗姗)12月12日,记者获悉,咸宁市通城县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一起高价销售连花清瘟胶囊案,依法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咸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检查防疫药品经营单位(央广网发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12月12日上午,通城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某药店高价销售连花清瘟胶囊。该县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组织专班,启动案件核查程序。经查,通城县某零售药店于2022年11月30日购进一批规格为0.35克×24粒的连花清瘟胶囊,12月6日销售单价为25元/盒,12月10日突然上涨到50元/盒。
该药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后续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调查的相关证据材料,对该药店进行依法查处。
据悉,12月8日以来,咸宁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综合运用重点检查、提醒告诫、行政处罚等手段保持药品价格执法高压态势,坚决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目前,咸宁已经检查各类防疫药品经营单位175家,开展行政指导16次,发现标价不规范问题5个,督促立即改正。咸宁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防疫药品物资时,如遇哄抬价格、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保存有关票据,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