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风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于1993年6月29日由公安部、中宣部等部委联合发起成立。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是一个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其主要任务是:宣传、表彰、奖励、慰问、资助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帮助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解决生活困难等问题,推动全国见义勇为立法等工作。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成立是我国见义勇为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意义重大而深远。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26年来,先后表彰奖励了一大批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慰问救助了一大批见义勇为人员和家庭,推动出台了一系列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权益的政策措施,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身中两刀依然与歹徒搏斗 保护他人错过高考
2014年5月31日,柳艳兵还是江西宜春三中高三(17)班的学生。当天下午,在他乘坐的宜春至金瑞的中巴车上,一名男子突然持菜刀行凶,从倒数第二排的座位上站起来,挥舞菜刀见人就砍。“我感到头上被重重地击了一下,就伸手摸了一下头,发现手上满是鲜血。”当时站在过道上的柳艳兵回忆说。瞬间,他的肩背部位又被砍了一刀,鲜血直流。此时,行凶男子持菜刀继续疯狂地砍向乘客,顾不上疼痛,在慌乱的班车上,柳艳兵勇敢地冲了上去死死地抓住歹徒握刀的手不放,几乎被行凶男子“拖”着挤过人群,最终把歹徒的菜刀夺了下来,及时避免了车中更多乘客受伤。事发后,柳艳兵被送医救治,因伤情严重,无法参加2014年6月的高考。
6月12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李顺桃授予柳艳兵全国首个“中华见义勇为楷模”称号。柳艳兵拒绝了名校抛出的橄榄枝,选择参加单独高考,最后被南昌大学录取,于2014年9月1日走进大学校园。
火海救人三英雄获“中华见义勇为楷模群体”称号
2017年3月16日晚,南昌市老福山高架桥发生一起三车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车辆受到猛烈撞击后燃起熊熊大火。千钧一发之时,驾车路过的许诺、杨国华、应维雨不顾个人安危,从大火中救出了3名被卡在车上的乘客。
2017年8月3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和江西省综治委在南昌举办“中华见义勇为楷模群体”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授予在“3·16”老福山立交桥交通事故中火场救人的许诺、杨国华、应维雨三人“中华见义勇为楷模群体”荣誉称号和“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决定》说,三人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抢救遇险群众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的高尚品德,决定授予“中华见义勇为楷模群体”荣誉称号,分别颁发银质奖章、荣誉证书和奖励金2万元。号召全国广大干部群众以三人为榜样,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学习见义勇为楷模、争做见义勇为楷模、关爱见义勇为楷模的社会新风尚。
2018年12月26日晚,李华与邹某酒后一同乘车到达邹某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村榕城公寓4楼C118的暂住处。二人在邹某暂住处发生争吵,李华被邹某关在门外,便酒后滋事,用力踢踹邹某暂住处防盗门,强行进入房间与邹某发生肢体冲突。邹某室友帮助呼救,邻居赵宇闻声而来,见李华把邹某摁在墙上并殴打其头部。为制止李华的伤害行为,赵宇从背后拉拽李华,致其摔倒在地。起身后,李华又要殴打赵宇,并进行言语威胁,赵宇随即将李华推倒在地,并朝倒地的李华腹部踩了一脚。
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李华就被鉴定为腹部横结肠破裂,伤情属于重伤二级。随后,赵宇被拘留了14天。而同时,赵宇的妻子还怀着孕,拘捕期间,孩子出生,他却没能陪在老婆身边。见义勇为者被捕,而意图强奸者却逍遥法外。这件事经过网络发酵后,不禁舆论大哗。网络上掀起了关于要不要见义勇为的讨论,有网友调侃说:请勿见义勇为,救人一时爽,家人两行泪!但这件事说到底,不是见义勇为的问题,而是我国现在缺乏对见义勇为行为独立、统一的评判标准。
最终,赵宇案得到依法纠正,最高检发布正当防卫的法理评析。阳光驱散迷雾,正义消除疑虑。即便正当防卫的分寸很难把握,是非善恶的导向也必须明确,决不能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每一起司法案件都关乎社会风气,多些“善的鼓励”,防止“恶的示范”,才能守住公平正义的坚固防线。
女学生制止抢夺方向盘救一车人 获“守护公交安全奖”
2019年6月7日下午,金华市岩头镇洪家村50岁的村民洪某乘坐西站开往白马的211路公交车。因道路施工,公交车改道,无法在原停靠站停车。洪某要求在洪家村停车,司机按规定予以拒绝,但洪某竟然恼怒地冲向前去夺方向盘,意图逼迫司机停车。
就在危急时刻,年仅16岁的王嫣笑挺身而出,以纤弱的身躯阻挡中年壮汉。在洪某推开她身体之后,她又勇敢地抱住洪某身体不放松,给司机赢得危机处置的宝贵时间。虽然洪某在方向盘上发狂地向右打了半圈,但此时司机已减速并采取紧急刹车控制住车辆,避免了一场恶性车祸的发生。
2019年6月27日,王嫣笑因上述见义勇为行为,获得了浙江省首笔“守护公交安全奖”。
业内人士呼吁 :见义勇为认定“国标”应尽快出台
我国虽然成立了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但对于何种行为是见义勇为,在法律层面并不明确。各地方性法规规章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也不明晰、不统一。同一行为,在甲省可能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在乙省就可能不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各地因见义勇为认定而出现争议的情形有多种。有的是因为行为者是未成年人,有的因为行为者平时表现不好。例如,保安与犯罪嫌疑人搏斗受伤,在广东可认定为见义勇为,在四川却不能,因为广东的定性是“法定职责以外实施的行为”,四川是“履行特定义务以外的行为”。
除了对见义勇为的认定存在盲区,对见义勇为的救助标准也有很大的争议。
例如,河南人赵承利在广东清远因抢救溺水者身亡,广东省政府为其家属发放了100万元抚恤金。而同在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两个均被当地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的人员家属,得到政府的救助标准却不一样。一家收到政府送来的66万元见义勇为抚恤金,而另一家只有13万元抚恤金,两者相差50多万元。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一位负责人认为,制定一部独立、统一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法,是改变现状的较好途径,“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现行地方性法规、规章存在各地不一、体系混乱、立法位阶较低、相互不衔接等诸多弊端,严重阻碍了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充分、有效的保障。由于缺乏全国性立法,导致各地对见义勇为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不一,对见义勇为人员的保障力度不尽相同”。
2017年10月,新颁布的民法总则专门设置了两条“见义勇为”条款,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对此,法律人士给予高度评价,民法总则的“见义勇为”条款承载了公众的期待,最大限度地凝聚了社会共识。免除见义勇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给救助人或潜在的救助人吃了一颗定心丸,有助于激发更多果断、及时的见义勇为行为。
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20周年纪念座谈会上,时任公安部部长郭声琨指出,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今后要进一步扩大见义勇为的社会效应,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群众组织发动起来,着力形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整体合力,筑牢夯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铜墙铁壁。
营造“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真诚关心、关爱、帮助见义勇为人员,让他们有地位、有待遇、有保障。
只有当正义的脊梁挺起来时,人们才能感受到强大的正能量和自信心。
参考资料:央视网、央广网、人民网、中新网、法制日报
来源:津云
编辑: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