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琼财教〔2016〕1132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琼教财〔2020〕74号)文件精神,拟资助45名符合条件的毕业学生,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2021年度海南省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拟资助名单公示
注:资助标准为专科(高职)生每年3000元,本科生每年4000元,研究生每年5000元,资助年限按相应学段实际就读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