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或“存在”是第一位的。这是万物的“本质特征”和最基本的“权利”。凡是出现的都有它“存在”的理由,都应该让它或长或短地实现“存在”。
具体到人类,更是“生存”第一。需要说明的是,万物相依,人类也不例外。人类的生存一定是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以及人类与非人类之间的“和谐生存”。没有这种“和谐”,不论个体还是群体都艰于生存。
如今,人世间“和谐”难求。一部分人活得很好,“好”的都过了头,而这种“过头的好”常常是建立在更大部分人活得更不好的基础上。这种“失和”状态,不论对于富国、富人来说,还是对于穷国、穷人来说,都不是好兆头。应该深刻思考,更应该“改革”、“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