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力集团董事长李思廉被限制消费?
6月22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连发两份针对富力集团董事长李思廉的限制消费令。禁止其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禁乘飞机、高铁以及入住星级酒店,或买房等共9大项行为。
这一事件在今日(6月24日)曝光后引发众议。
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内容显示,两则案号分别为(2019)粤0104民初6099号和(2019)粤0104民初6101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中国银行广东东山分行因为借款合同纠纷将自然人叶某、黄某以及广州富力地产起诉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被告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判决主文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两起案件共计不到一万元的受理费由被告叶某、被告黄某、被告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就此,富力集团官微今晚发布《声明》称,在富力与某业主、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公司作为阶段性担保人参加诉讼,最终法院判决业主与富力共同承担诉讼费共计6291元。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因信息沟通不对称,造成误解,目前案件已得到妥善处理,法院已撤销限制消费令。
富力官宣称,富力作为知名上市房企,近年来业务不断增强,业务多元化程度不断提高,已持续获得资本市场认可,公司目前经营与财务状况稳健。
据了解,今年5月,富力月内权益合约销售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06.2亿元,销售面积达约88.15万平方米。相比4月销售收入和销售面积分别上升15%和8%。
至此,今年前5月,富力地产总权益合约销售金额约人民币365.5亿元,同比下降17%,销售面积达约310万平米。
南都记者邱永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