蹴鞠一词,最早见于《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之后在《汉书》中也多有提及,蹴鞠此项这项运动的规范化与平民化也正是在汉代。尤其是西汉时代,蹴鞠不仅是大众所喜爱的娱乐活动,也得到了贵族阶级的青睐。这得益于蹴鞠规则的简单多变,在娱乐性的同时又有很强的健身效果。
蹴鞠队员分为两队,在蹴鞠场内并无繁琐规则,将球踢到对方鞠室内便算为得分。因无过多规则制约,双反比赛十分激烈,比赛过程中不免有用手拉扯的情况,甚至殴斗脚踢。
根据史料记载,蹴鞠队伍分为进攻方与防守方,双方各派六名队员。防守方每名队员各防一个球门,而进攻方只需将球踢入六门之中任意一门便算得分。从这样的比赛机制中不难看出蹴鞠脱身于军伍之中,蹴鞠场地宽广,每面球门都象征战争中的一面城门,双方都需拼命奔跑,用尽一切方法阻止对方。
而唐宋时期的蹴鞠已经从军伍对抗演变为民间表演项目了,宋代甚至还出现了专门的蹴鞠俱乐部,如圆社等,类似今天的足协。根据宋代《蹴鞠谱》中的记载,宋代蹴鞠运动员将蹴鞠运动规范化、娱乐化,总结出肩、背、拐、哒等十种踢法,这些总结归纳的踢球技艺,已经很接近于现代足球运动。
唐宋时期的球门也由六个演变为一个,场地中央立起一条竹竿,竹竿之上悬挂一面网,网中开洞,类似今天的篮球球门。蹴鞠双反将球踢入球门算赢。而且在唐宋时期的蹴鞠运动中也明确规定踢绊、拉扯等肢体接触为犯规。
蹴鞠文物是我们宝贵的历史遗产,加强对古代体育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undefined才能进一步促进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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