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句话是出于晚年杜甫对于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感悟。写尽了人生的悲凉,人生的沧桑,以及对于寒士等知识分子为国,但是没有得到较好的待遇,而感到无尽的忧伤。
以杜甫在诗中的最后也阐述了自己的愿望,也就是风雨不动,平安如山。他希望有这样的一个房子出现,但是在古代,能出现这样的房子吗?
一、古代统治者对于建筑的监督是多样的
1.“物勒工名”不是闹着玩的
在古代,根据一般的规律来说,住房的保证以及建筑质量,是很难进行重建的。因为古代并没有现代有如此多的科学技术,故此在测量上以及在一些质量的检查上也较难发现出一些细小或者是不可察觉的问题。
建筑一旦出现问题,或者是出现倒塌的现象,那么建筑将毁于一旦,建筑无法补救。其后果也是很明显的,有可能会出现,人身死亡的现象。
但是古代的建筑的质量却超乎现代人的想象,古代建筑的质量,以故宫为典型的,已经存在了迄今600年的历史。其建造的质量是得到时间上的认可的。可见古代的建筑质量是极好的,那么人们究竟是怎么样才能保证如此好的质量,在600年的岁月中,都可以完整保存?主要是在古代发明了一种质量机制。
这种机制被称为物勒工名,也就是说生产的责任人必须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自己造的,或者是负责自己生产的物品上,保证其质量,以便于在后续的检查中可以很快找到保证人。
“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宁国府提调官同知阑善,司吏李时中,南陵县提调官主簿解簠,司吏何祺,总甲邓世亨,甲首王士恭,小甲王吉庆,窑匠骆羊孙,造砖人夫张和庆、王玄寿、查详、姚回儿、包思中、 姚华二、文都保、姚佳祖、文共兴”。
此种机制的实行,最早的文献记载,目前来说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在礼记中出现的。随着后世的发展,此种制度的要求和规定也越来越严格,不仅要求工匠在自己所造的物品上必须要刻上名字以外,就连接触过该物品的人,以及负责监管工匠工作的官僚分子,也必须刻上自己的名字,在其物品上。
制度产生之后,此种制度并不受到重视,或者说仅仅某个时期段受到重视,由于不受重视,导致后面的建筑问题,或者是质量问题频出,故此为了针对此种特殊的现象,统治者专门立下了法令,必须要严格执行“物勒工名”的制度。
“自今明行条约,凡有兴作,皆须用功尽料。仍令随处志其修葺年月、使臣工匠姓名,委省司覆验”,凡是物品的接触者,都必须要标明修筑的时间以及修筑的地点,以及工匠的姓名,以便于各个管理机构进行反复的检查。
2.发表怎样建造优秀且质量好的建筑的有关书籍
在建筑安全的保证下,除了统治者以及管理机构要进行足够的监督以外。最重要的还是建造者本身要具有深厚的建筑知识。
如果建造者本人没有深厚的建筑知识的话,那么做出来的建筑,或者是说设计出来的建筑也是质量极差,做工不好的。在北宋时期,一名名叫李诫的建筑家在当时写了一篇巨著,叫做《营造法式》。
其实之前也有一本巨著叫做《考工记》,不过由于其时间的久远,以及早期建筑知识的不完整性,导致其书在现代来看有较多的漏洞,当时《考工记》中只是简要地说明了建筑的规模以及建筑的基本质量,并没有对于建筑的规划模式,施工用料以及施工定额指标等等具有详细的指示。
故此《营造法式》,它具有较大的一个借鉴意义,“凡开基址,须相视地脉虚实。其深不过一丈,浅止于五尺或四尺,并用碎砖瓦石札等,每土三分内添碎砖瓦等一分”,因为在《营造法式》中科学指出了许多在建筑过程中用料的标准以及设计的规范。
甚至就连房屋的地基应该挖得多深,针对于某种不同的地形,该如何采取行动都显得较为具体,那么避免了在施工过程中因为细小的问题而导致整个建筑报废的这么一个后果。
并且此书追求建筑过程中的细致化,将一些用料的比例配比都介绍的详细清清楚楚,以及各个建筑方法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段,它可能会造成了一些问题,也介绍得较为详细,给后来的建筑家们提供了较为完好和清晰的建造思路。
由于《营造法式》的出现,后面越来越多关于建筑学的书籍开始出版发表,也随着北宋活字印刷术的发展,使得此类的建筑知识得以大范围的传播,所以很明显的看见,在北宋后期,建筑多数都能够保存到近现代。
现在所存在的一些大型的建筑,宗庙,故宫等等木结构建筑,大多都是北宋后期建造的。由此可见,北宋时期的《营造法式》对于后期建筑的保存以及建筑问题的解决,是提供了诸多意见,为后世留下了一笔珍贵的文化遗产。
二、统治者对于建筑的要求是很严格的
1.法令上对于建筑的质量进行严格的规定
除了建筑知识的一些传播以外,还有一些统治者一级管理机构的监督以外,最重要的还是要在法令上制定一定的标准,以及制定一定的原则。“诸营造皆视其时月,计其工程,日验月考,毋使有费。诸局分造作局官每日躬亲便利巡视,工部每日委官点检,务要造作如法,工程不亏,违者随即究治”。
在宋代,地方上的建筑工程是经常出问题的。相关的管理部门也对此进行了多种检查,以及测量当时的一个情况,但是实际的收效效果甚微,也就是说结合管理部门的监督以及建筑知识的传播,已经没有办法足够去解决质量问题。故此,北宋的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的法令,规定建筑的质量以及对于不同建筑的标准,应该采取怎样的建筑设计。
因为一些公共工程的建筑方法以及设计都不同,比如房屋的设计和桥梁的设计之间肯定不同,故此北宋的一些法律也针对其不同的公共工程,有着不同的建筑质量原则。
北宋的法律明确规定,“今后所修舍屋、桥道,旧条:若修后一年垫陷,原修都料(工程设计者)、作头(工头)定罪,止杖一百,二年内减一等;未满三年,又减一等。监修者又再减一等。如岁月未久,具名闻奏严断。虽差出改转,及经赦恩,亦仰根逐,劾罪以闻”。
如果在工程结工之后,一年内该工程的使用出现了任何问题的话,那么建筑方以及负责此工程的相关责任人都要受到相关的惩罚,而这样的惩罚是呈阶梯状递减的。
一年之内出现问题的话,就是100杖刑的责罚,如果是在两年内出现问题的话,刑罚依次递减,直到第五年之后,刑罚才没有如此严格,也就是建筑方以及相关责任人是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其实如此的法令检测方法是相对来说比较严格的,因为时间也越长,相关的处罚也就很轻,所以这就是要求建筑质量越好,你受到的刑罚越轻。
但是北宋的法令也明确规定了,此种的刑罚是不可取消的,也就是说不管你建筑这个质量的质量好与坏规定的刑罚是不得取消的,那么唯一的区别就是刑罚程度上的不一样,如果质量差,那么遭遇的刑罚肯定是较重的,如果质量较好,遭遇的刑罚可能是较轻的,甚至这样的刑罚。可以忽略不计。
之前的一些建筑工程都是该工程完结之后,建筑方都不负任何责任,此刑罚由于与直接与质量挂钩,故此建筑方不管时间的多久,都是要受到相关责任的连带。
2.统治者的要求很严格,稍有不慎都是死
在建筑的质量问题上,除了法令在不断地更新完善,规定其建筑的一定要保证质量。统治者的要求也在逐渐地增加,因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时代社会的发展,统治者对于建筑的享受需求也在增加。
故此中古之前的帝王的建筑质量要求与明朝时期包括后期的帝王的质量要求肯定是不一样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明朝的朱元璋。
朱元璋在下令修建南京的城墙之时,会不定期地对于该工程进行一定的视察。并且严格要求,如果在视察的过程中出现了任何问题,那么所有的工匠都逃不过一死的命运。
由于迫于死亡的威胁,工匠也是卖力的工作,甚至将人当成沙石料,也一起砌到城墙里面。不过此种方法取得了惊人的效果,城墙的确固若金汤。
三、总结
建筑质量的要求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宋代对于建筑质量的要求,肯定是要比春秋战国时期对于建筑质量要求要高得多。每个朝代都有,每个朝代对于建筑质量的要求,根据时代的不同来变化。但总体来说都是呈现向上的趋势。
参考文献:
1、《宋史》
2、《营造法式》
3、《考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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