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法牟利,他们收购名酒空瓶灌装便宜白酒。近日,临潼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5人分别获刑。
2021年5月起,被告人段某洁、王某耀、段某晓预谋制售假冒知名畅销白酒,段某洁收购某知名品牌白酒空酒瓶、空酒盒、空酒箱,准备防伪标识等物品,购买其他便宜白酒作为原料,王某耀、段某晓使用丝袜、喷码机、热熔器、热风机等工具,在段某洁租赁的制酒窝点西安市高陵区耿镇民房内、临潼区雨金街办民房内,将便宜白酒罐装到收购来的空酒瓶内并进行包装,冒充本地某知名系列白酒,以每箱二百余元至三四百元的价格向外销售千余箱,销售金额20余万元。
段某洁、王某耀、段某晓向被告人华某某销售该知名系列假酒200余箱,其有能力判断假酒危害,且相互多次销售和购进案涉假酒向外销售,华某某向某烟酒店销售该系列假酒数十箱,剩余假酒被华某某冒充真酒零售,销售金额十余万元。
段某洁、王某耀、段某晓向被告人彭某帅销售该系列假酒100余箱,销售金额7万余元。
该案经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段某洁、王某耀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华某某、彭某某、段某晓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五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到两年不等。五人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五被告人在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周春辉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