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陈孝洪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债务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等权利转让给陈孝洪,请债务人及时向陈孝洪履行还款义务。
原债权人 债务人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备注
中国光大 《个人贷款合同》 本金余额3795316.80元;利息161679.98
银行股份 王思琪、 [编号:苏光 4000000.00元 元(计算至2023年5月8日);
有限公司 顾伟春 (姑苏)2020047] 律师费15000元;垫付的为实现债权的
苏州分行 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23811.00元。
合计 人民币3995807.78元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