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熟悉现代化教学手段,具有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和吃苦耐劳的服务意识。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40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当日及以后出生)。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必备证明材料。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2.应届毕业生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本科应届毕业生应为双一流大学、部属及省级师范类大学、部属及省级音体美专业院校毕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应为全国统招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接本或专升本不具备报考资格。
(2)中学英语学科水平须达到专业8级,小学英语学科水平须达到专业4级或全国大学英语6级及以上,其他学科英语水平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4级及以上(音、体、美学科以取得学位为标准;具有海外留学经验者可以雅思成绩7分或托福成绩95分及以上证书替代)。
3.在职教师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音、体、美学科须在省级及以上文广、体育行政机关或专业协会组织的专业比赛中获得个人一、二等奖(或在团体比赛中获第一、二名),或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机关组织的专业比赛中获得个人一、二等奖(或在团体比赛中获第一、二名)。后者需提供指导教师证书。
(2)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
二. 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3年6月29日-7月12日12:00
笔试:2023年7月16日
面试:2023年7月26日-7月30日
三. 考试内容
笔试:专业知识(80%)+教育理论(20%)
面试:面谈+模拟授课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 招聘岗位
数据来源:泰达人才网
招聘公告:https://zp.tedahr.com/info2013.aspx?id=70423d95-a982-45a7-83df-88684db22c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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